•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2018年06月06日 18:51 阎迪 点击:[ ]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第一”重要思想,树立宣传一批长期扎根陕西的杰出科技工作者代表,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的热情,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共同组织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通过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树立宣传一批长期奋斗在我省科技创新领域、基层和科研一线且成绩突出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榜样,进一步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在新时代追赶超越中建功立业。

二、评选标准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三)长期坚守扎根陕西、扎根基层一线,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有突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

(二)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应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四)推荐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人选被投诉,推荐单位及人选所在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推荐工作程序

拟推荐人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校科协。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3.《“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3份;

4.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内容为推荐人选《“寻找陕西最美 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1—2张(电子版,用人选姓名作为照片名)。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阎迪

联系电话:(029)62779058

西安工程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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